我是如何爱上写作的施仪

我是如何爱上写作的

施仪

说起爱上写作,并不是一天两天的事。

从小,没识字前,我就爱听当幼儿园老师的妈妈讲故事,她很会讲故事,讲得很吸引人,每天晚上,我都逼着妈妈给我讲故事,然后听着妈妈的故事入眠,什么《龟兔赛跑》、《乌鸦喝水》、《安徒生童话》、《伊索寓言》,都是那时候听的。

识字后,我便如饥似渴地找书看,不管有图和没图的,我都看。当我看到那些童话和故事时,我被里面描述的世界迷住了——故事里人物的悲欢离合牵动着我的心,我会因为小美人鱼化为海上的泡沫而心酸不已,也会因为小红帽和外婆的得救而高兴得拍手。

那时我就觉得,书——让我走进了一个奇幻绚烂的世界!

看书,一直陪伴了我的整个童年,我可以不要其他好吃好玩的,但我不能没有书!

小学里,我就对语文和写作蛮感兴趣的,但作文一直平平,也许是那时还未打开心灵,也或许是没有人发掘我的这个潜能吧。

就这样,一路走来,直到我进入初中。

从预备年级起,我遇到了我的写作启蒙老师——人称天马老师的唐老师。

唐老师戴着一副黑边框眼镜,给人一股儒雅之气,镜片后的目光锐利又睿智,似乎一眼就能把你看穿,儒雅中更添一份英武之气;他上课声音洪亮,兼具磁性,张口一首古文诗词,闭口一句名人名言,常常朗诵完便博得我们学生一片掌声,但更吸引我们的是他上课时的幽默风趣,常常使课堂充满了阵阵笑声,上他的课最轻松——说实话,以前还从未遇上过这样的老师。

举个例子:他教我们写作文和小学里的不一样,很生动有趣——一次,他在黑板上画了一只大大的手,让我们举起手看看自己的手是不是和画的长得一样,嗨,还真一样,五个手指有长有短,粗细不一,大拇指粗短,小拇指细长,另三个手指长短像一个“山”字。他说:“这只手就是一篇作文,五个手指就是一篇文章的不同段落,大拇指就是开头,小拇指就是结尾,中间三个就是事情的起因、经过、结果。大拇指粗短,但最有力,一般做任何事都需要用到大拇指,比如按图钉,用大拇指一按,图钉就进入墙壁了。文章的开头就好比这个大拇指,应该短而有力,开门见山,点明题意,不要绕弯子,给人一头雾水。而小拇指就是结尾,它长得比大拇指要长一些这就说明文章的结尾要比开头高,什么高?立意要拔高,中心要升华,不要就事论事。比如文章是写你妈妈对你的爱的,结尾就不要只停留在只赞美你一个人的妈——你妈,而应该升华一下,也要歌颂其他人的妈,简称——他妈,也就是要歌颂天下人所共有的——母爱!否则为什么有三八国际妇女节呢?结尾升华的文章就显得很高大上!至于当中三个手指头,就是文章的起因、经过、结果,XXX,你说说,它们为什么要这样长呢?

唐老师喜欢用一些简单有趣的生活事例来作形象的比喻,让我们通俗易懂地学会知识。

再如:他让我们记住人物描写的五种方法——外貌、语言、动作、心理、神态,他就说了一句话,我们就把这五种方法背出来了——我们的外语老师长得很漂亮,打动了我们的心神——外语动心神!

还有有趣的,如:某些同学古诗默错字或把作者名写错了,他就“恐吓”他们:“当心XXX(如柳宗元、郑板桥等)半夜里敲你门找你算账——谁让你把他的千古名作(或名字)修改掉了!”吓得几个胆小的同学半夜里不敢起来上厕所。

某些同学的字写得密密麻麻支离破碎歪歪扭扭,他就说这简直就是一群蚂蚁遭遇惨烈车祸的现场,后来升级成“蚂蚁碎尸案”案发现场,凶手就是写字的那个人——该当何罪?!还把那些“案发现场”拍成照片公之于众,于是,那些同学不得不开始洗心革面狂练写字,终于有了起色,得到了表扬。然后把有起色的字与原来的烂字放在一张ppt上在家长会上放映——粗大标题美其名曰——“汉字的前世今生”!

这样的例子还有很多,反正,我们都很喜欢听唐老师上课,在阵阵笑声中轻松地吸收了知识。

唐老师很喜欢文学和电影,他的这种爱好也影响了我们。他有时在课余时间放映一些经典电影给我们看,像《城南旧事》、《恐怖游轮》等,还给我们讲一些文学流派和创作手法,如魔幻现实主义、象征主义等,使我们对文学有了更多的了解和喜爱。初一开始学校增设了阅读课,我们更是如鱼得水如饥似渴,在唐老师的推荐下去看一些名家名作。

后来,唐老师开设了一个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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